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
1.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云南宸磊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合同編號 | DAAPCX2021-20 | 合同簽訂時間 | 2021.9.18 | ||||||||||||
業務類別 | 危險化學品?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評價類別 | 預評價□ 驗收評價□ 現狀評價? 綜合分析□ 竣工驗收□ 安全評估□ 其它: | ||||||||||||||
企業名稱 | 云南宸磊建材有限公司 | ||||||||||||||
項目所屬區域 | 楚雄市祿豐市廣通鎮 | ||||||||||||||
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2021年12月3日 | ||||||||||||||
2.評價人員 | |||||||||||||||
項目負責人 | 李毅雄 | 評價組組長 | 李毅雄 | ||||||||||||
評價組成員 | 李毅雄、周忠菊、毛衛旭、李曉達、馬殿軍、陸朝春 | ||||||||||||||
報告編制人員 | 李毅雄、周忠菊 | ||||||||||||||
技術專家 | 曹德華 | ||||||||||||||
3.現場勘查情況 | |||||||||||||||
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2021年9月18日 |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2021年9月18日 | ||||||||||||
現場勘查人 | 李毅雄、周忠菊 | 業主陪同人 | 張廷杰 | ||||||||||||
現場勘查情況 | 生產區位于整個項目東南側,于生產廠區最南側是生產車間,用于項目減水劑生產;生產車間北側靠近廠區主干道一側設置實驗室,主要對項目生產成品進行品質檢驗,另一側設置冷卻循環水池(150m3)和事故應急池(45m3);生產車間冷卻水池西北側設置洗澡間,供給項目生產人員洗澡,廠區出入口位于廠區員工宿舍旁,方便車輛進出。出入口處設置門衛室,便于對出入車輛及人員的管理,并于出口處設置地磅秤,便于對外運車輛進行計量。項目區沒有高壓線路和通訊線路跨越;無自然保護區及旅游景區(點);工程建設區植被覆蓋一般,不占用耕地。 | ||||||||||||||
4.報告審核情況 | |||||||||||||||
內審 | 審核意見 |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過程控制審核 | 審核意見 |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技術負責人審核 | 審核意見 | 同意報告結論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5.評價報告 | |||||||||||||||
一般隱患 | 7條 | 重大隱患 | 0條 | ||||||||||||
隱患明細 | |||||||||||||||
隱患名稱 | 隱患等級 | 發現時間 | 責任人 | 操作 | |||||||||||
設備皮帶旋轉部位未設置機械防護罩 | 4 | 2021.9.18 | 張廷杰 | 已進行整改 | |||||||||||
高溫設備區域未設置“當心高溫燙傷”安全警示標識。 | 4 | 2021.9.18 | 張廷杰 | 已進行整改 | |||||||||||
物料堆放凌亂,未留有安全通道 | 4 | 2021.9.18 | 張廷杰 | 已進行整改 | |||||||||||
生產平臺邊無安全防護設施。 | 4 | 2021.9.18 | 張廷杰 | 已進行整改 | |||||||||||
配電室無操作規程 | 4 | 2021.9.18 | 張廷杰 | 已進行整改 | |||||||||||
操作柜上雜物堆積 | 4 | 2021.9.18 | 張廷杰 | 已進行整改 | |||||||||||
生產區安全警示標識設置不足。 | 4 | 2021.9.18 | 張廷杰 | 已進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議 | |||||||||||||||
整改措施建議 | 針對提出的隱患進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議內容 | 針對隱患進行整改 | ||||||||||||||
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云南宸磊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從安全角度出發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