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機構安全評價工作業績表
評價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云南大為制氨有限公司綜合增效項目(高純氬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合同編號 | DAAPZ2022-18 | |||||
合同簽訂時間 | 2022年5月27日 | 評價行業 | 危化 | |||||
評價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2022年7月26日 | 評價類別 | 安全預評價 | |||||
項目所屬地址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區花山街道花山工業園區 | |||||||
評價人員 | ||||||||
項目負責人 | 周路平 | 評價組長 | 周路平 | 技術專家 | 饒旭軍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路平 徐衛瓊 | 評價組成員 | 嚴志剛、毛衛旭、陳恭文、徐衛瓊、李曉達 | |||||
現場勘查情況 | ||||||||
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2022年05月09日 |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2022年05月10日 | |||||
現場勘查人 | 周路平、徐衛瓊 | 業主陪同人 | 李海平 | |||||
現場勘查情況 | 云南大為制氨有限公司綜合增效項目(高純氬項目)場情況 | |||||||
報告審核情況 | ||||||||
內審 | 內審意見(R 通過 口 不通過 ) R 是 口 否 | |||||||
過程控制審核 | 內審意見(R 通過 口 不通過 ) R 是 口 否 | |||||||
技術負責人審核 | 內審意見(R 通過 口 不通過 ) R 是 口 否 | |||||||
隱患:新建項目 | ||||||||
整改措施建議:1)建設單位應選擇有設計資質的單位對該項目進行設計,應要求設計單位在《初步設計》的安全專篇中根據有關規范和標準以及本安全預評價報告中所辨識出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和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在初步設計中詳細介紹安全技術措施,按類別明確安全投入情況。 2)設計單位應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的通知》完善項目安全設施內容。 3)下一步設計應進行擬建項目所在場地的詳細地質勘查,并根據勘查報告完善基礎設計的相關內容。 4)根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 施 設 計 專 篇 編 制 導 則 的 通 知》的相關要求,在初步設計完成后應進行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建設單位應要求設計單位在該工程的施工圖設計中,嚴格遵守國家各種法規、標準的規定進行設計,向設計單位強調這些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安全技術措施,搞好施工圖設計。 6)建設單位應選擇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安裝單位對項目進行施工和安裝,應要求施工、安裝單位在將來的施工中,嚴格遵循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和安裝,充分考慮施工過程中與現有裝置的相互影響,做好安全防護。 7)施工、安裝單位必須遵守相關規范,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安裝,如在施工、安裝中,發生情況變化,需要改變設計及施工方案,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及設計人員的認可,并進行專家論證,確保施工期間的安全。 8)施工、安裝單位在施工、安裝作業期間,應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對作業現場的安全進行管理,安全管理人員須經過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施工、安裝方案中應當按相關規范要求,制定防事故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并在現場作業時落實;施工、安裝作業人員應全員經過相應崗位的安全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按規范要求配置勞動防護用品。 9)建設單位應采購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備、材料。 10)該擬建項目應在關鍵崗位設置符合要求的安全色、安全警示標志、應急疏散標志、應急救援的方法說明、閥門標志、管道介質流向標識等;并按要求配置事故柜、醫療救護器材等。 11)建設單位應根據擬建項目工藝制定相應的操作、管理制度及規程,在作業過程中確保萬無一失,并按相關規定為作業人員購買工傷保險。 12)建設單位應制定相應措施,確保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按“三同時”的要求得以落實,確保安全投入有效實施。 | ||||||||
評價項目評價結論:擬建設項目符合當地城鎮規劃,選址在規劃的工業園區內,本次評價范圍內的裝置布置與周邊保持了一定的防火距離,各功能區塊劃分明確,工藝方案和主要生產設施選用合理;在《云南大為制氨有限公司綜合增效項目(高純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針對該建設項目工藝流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了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這些措施能對該擬建項目中潛在的一些危險、有害因素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云南大為制氨有限公司綜合增效項目(高純氬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對安全生產的要求。 |